话题:慢加急性肝衰竭(ACLF)定义的变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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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衰竭时肝细胞大量坏死,肝功能急剧恶化,易发生肝性脑病、肝肾、肝肺综合征和腹水等多种难治并发症,病死率高达50%~90%。 上世纪70年代,Trey等提出“暴发性肝衰竭(FHF)”的概念,认为是一种严重肝损害所致的潜在可逆性综合征。好大夫工作室感染内科李光荣 1996年,印度国际肝病研究协会提出肝衰竭标准,包括急性肝衰竭:起病4周内出现肝衰竭,以肝性脑病为主;亚急性肝衰竭:起病第5~24周出现肝衰竭,以腹水或肝性脑病为主。 1995年慢加急性肝衰竭(ACLF)定义首次提出,日本教授Ohnishi H等描述了在慢性肝病基础上出现急性损伤的一组症候群。 2002年,William R等提出ACLF定义应包含以下三方面:1.既往肝功能稳定的慢性肝病患者;2.诱发因素:脓毒症、消化道出血、其他嗜肝病毒感染、酒精、肝毒性药物等;3.在2~4周内出现以高黄疸、肝性脑病、肝肾综合征等临床表现。 同样在2002年,Jalan Rajiv等人提出了另一定义:对于急性肝脏失代偿(ADC)患者易出现器官衰竭(如肾、脑等),若合并短期高死亡率,则常规称这群人为ACLF。 目前缺乏统一、公认的ACLF定义,为进一步阐明ACLF的定义和特征,2011年EASL-CILF开展了12个国家29个大学医院肝病ICU中心共同参与的多中心、前瞻性研究,并于2013年提出ACLF的诊断标准:肝硬化急性失代偿(ADC)患者出现多器官衰竭(肝、脑、肾、凝血等)并短期高死亡率(28d>15%)的复杂综合征。 2014年AASLD提出感染相关的ACLF (I-ACLF)的概念:将I-ACLF定义为并发感染,出现≥2个器官衰竭(肾,脑,肺,循环),同时具有短期较高死亡率肝硬化患者。 2009年APASL首次发表ACLF共识,并在2014年更新沿用至今。其ACLF定义为:既往已知/未知的慢性肝病基础上,出现急性肝功能损伤(TB>5倍和INR≥1.5或PTA≤40%) ,合并4周内出现腹水和(或)肝性脑病。 我国对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衰竭,旧称“重型肝炎”。 2000年全国肝病年会将重型肝炎分为急性、亚急性和慢性重型肝炎。2006年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肝病学分会制订了我国第一部《肝衰竭诊疗指南》,指导和规范了我国肝衰竭的临床诊疗。2012年对《肝衰竭诊治指南》更新。中国肝衰竭指南中的ACLF定义和诊断标准是临床工作中最常使用的,由于基于专家共识,缺乏循证医学证据,未被广泛接受。 由于存在争议和分歧,2015年,Bernal, Jalan 等人在Lancet将以上定义统一起来,依据肝病基础分为:A、B、C三型。其中A型:慢性肝病基础;B型:代偿性肝硬化基础;C型:失代偿肝硬化基础。迄今为止,ACLF定义仍缺乏全球多中心循证医学证据的“统一”。这种情况说明ACLF异常复杂,难以全面概括;同时也说明,对该病变类型的认识尚待深入、深化,定义是对充分了解的事物的本质概括。 希望此文对大家有帮助,欢迎大家在这里跟帖讨论,发表自己的心得与感想。祝大家早日康复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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